在刑事案件中,律师到底有没有用?各种说法都有,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作者认为,所涉及的案情不同,律师所起作用也是不同的。对于证据确凿的“铁案”,你让律师辩护成无罪,那是根本不可能的。在多数情况下,律师能够代替委托人监督司法机关公平的判案,本身就是一种胜利,你说对吧!“请律师,怕花钱;不请律师,又怕吃亏”,针对这一现象,“四哥有法说”给大家聊一下,如何理解律师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作用。一、感觉律师没啥用的原因:
1、犯罪嫌疑人及亲属对律师期望太高,这是造成误解的主要原因。罪有法定,犯罪嫌疑人触犯哪个罪名,就适用哪一条法律定罪量刑,在法律不允许的情况下,谁都不能逾越法律。例如盗窃十万元,明明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你却希望律师辩护成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还想争取缓刑,这是不可能的事。特别是犯罪嫌疑人和亲属对法律不熟悉的情况下,更容易道听途说。
2、有些律师为揽案子乱忽悠。律师的收入与经手的案件有关,不代理案件没人给他发工资。有名望的律师手头案件可能忙不过来,新入行或者没名气的律师却没有案子做。律师事务所也就会安排这些手头没有案件或者案件少的律师去接待来访者。有的律师为了让委托人签下委托合同,违背职业道德或明或暗的乱承诺、乱忽悠。3、委托人与律师沟通不够。律师只能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阅卷了解案情,并不一定了解全部情况,对新发生、发现的情况缺少针对性准备,容易临时“抓瞎”或者错失良机。
4、律师经验不足。术业有专攻,虽说律师都是通过司法考试的,对所有法律门类都略知一二,但他们都没有能力精通所有的法律,所以就有专业律师的说法。他们专攻某一门法律,专接某一类案件,时间长了就有了知识和经验积累,处理某类案件就得心应手。例如你经过熟人介绍,让经常处理离婚案件的律师去给诈骗犯辩护,肯定没有专业律师顺手。
5、与司法机关认识的差异。前边说的罪由法定,但现实中的案情千差万别,无法都拿法律条款死搬硬套。公诉机关认为是A,律师认为是B,最后法官认定了A。律师也显得十分无奈,律师毕竟是替犯罪嫌疑人说话的,不是法官。二、律师在刑事诉讼各阶段的作用:
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具体条款可以查《刑事诉讼法》、《律师法》等,在此不罗列,以下内容简单介绍:1、侦查阶段:
犯罪嫌疑人被关押进看守所,亲属一般情况下是不能会见的,律师却可以持手续直接会见,在律师允许范围内传达双方信息,安抚受惊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申请取保候审等,同时监督侦查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别乱来,发现对犯罪嫌疑人不利的违法行为可以及时向有权机关反映。如发现办案机关刑讯逼供、变相体罚等。
2、审查起诉阶段:
侦查机关侦查终结后,会将案卷移送给检察院审查起诉。律师就可以申请阅卷,了解具体案情以及司法机关掌握了什么证据,及时制定辩护策略。如果不请律师,犯罪嫌疑人亲属是没有办法看到这些的。
3、审判阶段:
这是最关键的阶段。律师根据案情实施辩护策略,与公诉机关据理力争,试图说服法官采纳自己的辩护意见,使审理朝着犯罪嫌疑人有利方向发展,为犯罪嫌疑人争取无罪或者从轻处罚。
三、哪些刑事案件没有必要请律师:
并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都需要律师参与。例如醉驾,被交警抓到了,也抽血化验了,驾驶员也承认喝酒了,法官会根据醉酒程度在六个月以下判处拘役,基本上没有浮动余地,这种情况就没有必要花上万元费用去请律师。究竟哪些刑事案件没有必要请律师辩护呢?“四哥有法说”总结了几点,不足之处请大家留言讨论。
1、所犯罪行较轻,法定刑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
2、犯罪嫌疑人承认犯罪事实没有争议的、证据确凿的;
3、没有酌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的;对于存在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法律都进行了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在押期间就可以学习掌握的。如未成年人等。
特别提示:1、如果犯罪嫌疑人家庭困难,没有能力请律师的,可以向当地法律服务中心申请免费律师。
2、如果有必要,可以分阶段请律师,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如只请律师申请取保侯审等。
四、如何让律师发挥最大作用?
1、详细了解律师的作用,不要提出不切合实际的要求。简单的说,律师就是代替犯罪嫌疑人及亲属监督司法机关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他不是法官,只能希望他尽力而为。
2、正确选择专业律师,不要认为远路的和尚都会念经。有的人喜欢花大价钱去请大城市的律师,却忽视了本地律师的优势。本地律师熟门熟路并有一定的人脉,办案更快捷高效。例如因民事纠纷引起的案件,熟悉当地风土人情的律师就容易把握要点。
3、委托事宜要谈清,越具体越好。例如希望律师多去探望在押人员,可以规定会见的间隔时间,每增加一次多付多少费用。不能随心所欲的增加律师负担,因为他们都不会经手一个案件。
4、保持良好的沟通,多听取律师意见。律师毕竟是从事诉讼活动的专业人士,犯罪嫌疑人和亲属还要多尊重律师建议,不要自以为是。
结束语:
虽然有人说律师是穿上法袍的买卖人,谁给钱就替谁说话,但在我国现阶段,他们为推动法治建设、弘扬正义、化解社会矛盾方面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对于本文所列观点仅是一家之言,欢迎朋友们留言讨论。
律师代理刑事案件是否能够成功,并不是一定的,而是会受到多个因素的影响。以下是一些影响律师代理刑事案件成败的因素:
1. 证据的强弱:律师代理刑事案件的成功与否与案件中的证据有很大关系。如果被告方拥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清白,或者存在瑕疵的证据,律师有可能通过有效的辩护来达到成功的目标。
2. 律师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律师代理刑事案件的成功与否还与律师本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有关。经验丰富、熟悉刑事法律程序以及对相关法律规定的了解,使律师能够提供有效的辩护和策略,从而提高案件胜诉的可能性。
3. 客观情况的因素:律师代理刑事案件的成功与否还与案件中的一些客观情况有关。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是否明确,案件的社会影响力,被告人的社会形象等因素都会影响案件的结果。
4. 法庭环境和法官裁决:法庭的环境和法官的裁决也会对律师代理刑事案件的成功产生影响。法官对证据的评估、对律师的辩护策略的接受程度等都会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
律师代理刑事案件是否成功不仅要考虑律师本身的专业能力和策略,还需要综合考虑案件中的各种因素。无法确切地说律师代理刑事案件一定会成功,但通过充分的准备、合理的辩护和专业的知识,律师可以提高案件胜诉的可能性。
要相信自己的辨护律师的职业素养,对律师说实话。当事人向自己的律师隐瞒一些事情,同样会导致律师对事实误判,做出错误的决定。糟糕的结果发生后,律师当然很尴尬,但对当事人而言,那就是自投罗网。如果不把实话告诉你的律师,可能他也没有办法在法庭上做出正确的选择,如果把实话告诉她,开庭的时候她会有更好的应对方法。所以去相信自己的律师,这样比较有利于自己。
法律主观:不是律师可以代理刑事案件吗 不是律师的人,只要符合刑诉法第33条规定,也是可以依法担任刑事案件的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监护人 、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我国辩护人的权利主要有: 1、辩护人有权根据事实和法律,独立进行辩护。辩护人根据自己对事实的认定和对法律的理解,独立进行辩护,其他任何机关,包括人民 法院 和人民检察院,或团体、个人,都无权干涉。 2、会见通信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面和通信。在审判阶段,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通信。 本案的诉讼文书是指包括立案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文书、通缉令和起诉意见书等。技术性鉴定材料就是指鉴定结论。所谓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自诉案件应是指刑事自诉状及相关证据;人民检察院不起诉,被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检察院移送给人民法院的案卷也应允许查阅; 公诉 案件是指有明确指控犯罪事实的起诉书、相关证据目录、 证人 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等。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是指对案件定罪量刑有决定意义的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 3、调查取证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7条的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其他辩护人则没有这项权利。 4、提出辩护意见权。刑事诉讼法第13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听取犯罪嫌疑人委托的人的意见。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委托的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就有权为委托人辩护。对此,人民检察院应当听取。 5、在案件的审判阶段,辩护人有权至迟在开庭3日以前接到人民法院的出庭通知书。 6、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法庭调查阶段,辩护人在公诉人讯问被告人后,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法庭审理中,辩护人有权申请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物,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庭辩论阶段,辩护人可以就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和控方展开辩论。 7、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的辩护人,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即辩护人经被告人同意,有权对第一审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提出上诉。 8、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7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他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予以释放、解除 取保候审 、 监视居住 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9、拒绝辩护权。根据刑事诉讼法和 律师法 的规定,拒绝辩护的情形有两种:一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辩护人继续辩护;另一种拒绝辩护是指辩护人具有法定理由不再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的行为。律师法第29条第2款规定: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10、代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申诉。 11、辩护人在合法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不是律师的人,只要符合刑诉法第32条规定,也是可以依法担任刑事案件的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网也提供 律师在线 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 法律咨询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在刑事案件中,律师到底有没有用?各种说法都有,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作者认为,所涉及的案情不同,律师所起作用也是不同的。对于证据确凿的“铁案”,你让律师辩护成无罪,那是根本不可能的。在多数情况下,律师能够代替委托人监督司法机关公平的判案,本身就是一种胜利,你说对吧!“请律师,怕花钱;不请律师,又怕吃亏”,针对这一现象,“四哥有法说”给大家聊一下,如何理解律师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作用。一、感觉律师没啥用的原因:
1、犯罪嫌疑人及亲属对律师期望太高,这是造成误解的主要原因。罪有法定,犯罪嫌疑人触犯哪个罪名,就适用哪一条法律定罪量刑,在法律不允许的情况下,谁都不能逾越法律。例如盗窃十万元,明明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你却希望律师辩护成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还想争取缓刑,这是不可能的事。特别是犯罪嫌疑人和亲属对法律不熟悉的情况下,更容易道听途说。
2、有些律师为揽案子乱忽悠。律师的收入与经手的案件有关,不代理案件没人给他发工资。有名望的律师手头案件可能忙不过来,新入行或者没名气的律师却没有案子做。律师事务所也就会安排这些手头没有案件或者案件少的律师去接待来访者。有的律师为了让委托人签下委托合同,违背职业道德或明或暗的乱承诺、乱忽悠。3、委托人与律师沟通不够。律师只能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阅卷了解案情,并不一定了解全部情况,对新发生、发现的情况缺少针对性准备,容易临时“抓瞎”或者错失良机。
4、律师经验不足。术业有专攻,虽说律师都是通过司法考试的,对所有法律门类都略知一二,但他们都没有能力精通所有的法律,所以就有专业律师的说法。他们专攻某一门法律,专接某一类案件,时间长了就有了知识和经验积累,处理某类案件就得心应手。例如你经过熟人介绍,让经常处理离婚案件的律师去给诈骗犯辩护,肯定没有专业律师顺手。
5、与司法机关认识的差异。前边说的罪由法定,但现实中的案情千差万别,无法都拿法律条款死搬硬套。公诉机关认为是A,律师认为是B,最后法官认定了A。律师也显得十分无奈,律师毕竟是替犯罪嫌疑人说话的,不是法官。二、律师在刑事诉讼各阶段的作用:
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具体条款可以查《刑事诉讼法》、《律师法》等,在此不罗列,以下内容简单介绍:1、侦查阶段:
犯罪嫌疑人被关押进看守所,亲属一般情况下是不能会见的,律师却可以持手续直接会见,在律师允许范围内传达双方信息,安抚受惊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申请取保候审等,同时监督侦查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别乱来,发现对犯罪嫌疑人不利的违法行为可以及时向有权机关反映。如发现办案机关刑讯逼供、变相体罚等。
2、审查起诉阶段:
侦查机关侦查终结后,会将案卷移送给检察院审查起诉。律师就可以申请阅卷,了解具体案情以及司法机关掌握了什么证据,及时制定辩护策略。如果不请律师,犯罪嫌疑人亲属是没有办法看到这些的。
3、审判阶段:
这是最关键的阶段。律师根据案情实施辩护策略,与公诉机关据理力争,试图说服法官采纳自己的辩护意见,使审理朝着犯罪嫌疑人有利方向发展,为犯罪嫌疑人争取无罪或者从轻处罚。
三、哪些刑事案件没有必要请律师:
并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都需要律师参与。例如醉驾,被交警抓到了,也抽血化验了,驾驶员也承认喝酒了,法官会根据醉酒程度在六个月以下判处拘役,基本上没有浮动余地,这种情况就没有必要花上万元费用去请律师。究竟哪些刑事案件没有必要请律师辩护呢?“四哥有法说”总结了几点,不足之处请大家留言讨论。
1、所犯罪行较轻,法定刑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
2、犯罪嫌疑人承认犯罪事实没有争议的、证据确凿的;
3、没有酌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的;对于存在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法律都进行了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在押期间就可以学习掌握的。如未成年人等。
特别提示:1、如果犯罪嫌疑人家庭困难,没有能力请律师的,可以向当地法律服务中心申请免费律师。
2、如果有必要,可以分阶段请律师,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如只请律师申请取保侯审等。
四、如何让律师发挥最大作用?
1、详细了解律师的作用,不要提出不切合实际的要求。简单的说,律师就是代替犯罪嫌疑人及亲属监督司法机关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他不是法官,只能希望他尽力而为。
2、正确选择专业律师,不要认为远路的和尚都会念经。有的人喜欢花大价钱去请大城市的律师,却忽视了本地律师的优势。本地律师熟门熟路并有一定的人脉,办案更快捷高效。例如因民事纠纷引起的案件,熟悉当地风土人情的律师就容易把握要点。
3、委托事宜要谈清,越具体越好。例如希望律师多去探望在押人员,可以规定会见的间隔时间,每增加一次多付多少费用。不能随心所欲的增加律师负担,因为他们都不会经手一个案件。
4、保持良好的沟通,多听取律师意见。律师毕竟是从事诉讼活动的专业人士,犯罪嫌疑人和亲属还要多尊重律师建议,不要自以为是。
结束语:
虽然有人说律师是穿上法袍的买卖人,谁给钱就替谁说话,但在我国现阶段,他们为推动法治建设、弘扬正义、化解社会矛盾方面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对于本文所列观点仅是一家之言,欢迎朋友们留言讨论。
律师的话是否可信要看具体是什么内容的谈话,是否有事实的根据和法律的依据,有没有做出虚假承诺的情况。
如果对律师有不信任、或者有怀疑,可以多咨询几个律师,必要时可以选择解除委托、更换律师。
在刑事案件中,律师到底有没有用?各种说法都有,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作者认为,所涉及的案情不同,律师所起作用也是不同的。对于证据确凿的“铁案”,你让律师辩护成无罪,那是根本不可能的。在多数情况下,律师能够代替委托人监督司法机关公平的判案,本身就是一种胜利,你说对吧!“请律师,怕花钱;不请律师,又怕吃亏”,针对这一现象,“四哥有法说”给大家聊一下,如何理解律师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作用。
一、感觉律师没啥用的原因:
1、犯罪嫌疑人及亲属对律师期望太高,这是造成误解的主要原因。罪有法定,犯罪嫌疑人触犯哪个罪名,就适用哪一条法律定罪量刑,在法律不允许的情况下,谁都不能逾越法律。例如盗窃十万元,明明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你却希望律师辩护成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还想争取缓刑,这是不可能的事。特别是犯罪嫌疑人和亲属对法律不熟悉的情况下,更容易道听途说。
2、有些律师为揽案子乱忽悠。律师的收入与经手的案件有关,不代理案件没人给他发工资。有名望的律师手头案件可能忙不过来,新入行或者没名气的律师却没有案子做。律师事务所也就会安排这些手头没有案件或者案件少的律师去接待来访者。有的律师为了让委托人签下委托合同,违背职业道德或明或暗的乱承诺、乱忽悠。3、委托人与律师沟通不够。律师只能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阅卷了解案情,并不一定了解全部情况,对新发生、发现的情况缺少针对性准备,容易临时“抓瞎”或者错失良机。
4、律师经验不足。术业有专攻,虽说律师都是通过司法考试的,对所有法律门类都略知一二,但他们都没有能力精通所有的法律,所以就有专业律师的说法。他们专攻某一门法律,专接某一类案件,时间长了就有了知识和经验积累,处理某类案件就得心应手。例如你经过熟人介绍,让经常处理离婚案件的律师去给诈骗犯辩护,肯定没有专业律师顺手。
5、与司法机关认识的差异。前边说的罪由法定,但现实中的案情千差万别,无法都拿法律条款死搬硬套。公诉机关认为是A,律师认为是B,最后法官认定了A。律师也显得十分无奈,律师毕竟是替犯罪嫌疑人说话的,不是法官。
二、律师在刑事诉讼各阶段的作用:
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具体条款可以查《刑事诉讼法》、《律师法》等,在此不罗列,以下内容简单介绍:
1、侦查阶段:
犯罪嫌疑人被关押进看守所,亲属一般情况下是不能会见的,律师却可以持手续直接会见,在律师允许范围内传达双方信息,安抚受惊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申请取保候审等,同时监督侦查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别乱来,发现对犯罪嫌疑人不利的违法行为可以及时向有权机关反映。如发现办案机关刑讯逼供、变相体罚等。
2、审查起诉阶段:
侦查机关侦查终结后,会将案卷移送给检察院审查起诉。律师就可以申请阅卷,了解具体案情以及司法机关掌握了什么证据,及时制定辩护策略。如果不请律师,犯罪嫌疑人亲属是没有办法看到这些的。
3、审判阶段:
这是最关键的阶段。律师根据案情实施辩护策略,与公诉机关据理力争,试图说服法官采纳自己的辩护意见,使审理朝着犯罪嫌疑人有利方向发展,为犯罪嫌疑人争取无罪或者从轻处罚。
三、哪些刑事案件没有必要请律师:
并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都需要律师参与。例如醉驾,被交警抓到了,也抽血化验了,驾驶员也承认喝酒了,法官会根据醉酒程度在六个月以下判处拘役,基本上没有浮动余地,这种情况就没有必要花上万元费用去请律师。究竟哪些刑事案件没有必要请律师辩护呢?“四哥有法说”总结了几点,不足之处请大家留言讨论。
1、所犯罪行较轻,法定刑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
2、犯罪嫌疑人承认犯罪事实没有争议的、证据确凿的;
3、没有酌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的;对于存在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法律都进行了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在押期间就可以学习掌握的。如未成年人等。
特别提示:
1、如果犯罪嫌疑人家庭困难,没有能力请律师的,可以向当地法律服务中心申请免费律师。
2、如果有必要,可以分阶段请律师,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如只请律师申请取保侯审等。
四、如何让律师发挥最大作用?
1、详细了解律师的作用,不要提出不切合实际的要求。简单的说,律师就是代替犯罪嫌疑人及亲属监督司法机关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他不是法官,只能希望他尽力而为。
2、正确选择专业律师,不要认为远路的和尚都会念经。有的人喜欢花大价钱去请大城市的律师,却忽视了本地律师的优势。本地律师熟门熟路并有一定的人脉,办案更快捷高效。例如因民事纠纷引起的案件,熟悉当地风土人情的律师就容易把握要点。
3、委托事宜要谈清,越具体越好。例如希望律师多去探望在押人员,可以规定会见的间隔时间,每增加一次多付多少费用。不能随心所欲的增加律师负担,因为他们都不会经手一个案件。
4、保持良好的沟通,多听取律师意见。律师毕竟是从事诉讼活动的专业人士,犯罪嫌疑人和亲属还要多尊重律师建议,不要自以为是。结束语:
虽然有人说律师是穿上法袍的买卖人,谁给钱就替谁说话,但在我国现阶段,他们为推动法治建设、弘扬正义、化解社会矛盾方面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对于本文所列观点仅是一家之言,欢迎朋友们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