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律师是否有用,还是要看家属和嫌疑人自己的意见。下面我要说的是若委托了律师,律师都有哪些工作内容:1、通过会见,研究卷宗证据,分析案情,有效辩护,达到无罪、从轻或减轻刑罚的目的
律师通过会见,研究卷宗证据材料,全面掌握和分析案情,从中找出证据瑕疵,通过当庭辩护和提交辩护词,使法官对整个证据链产生合理的怀疑,采纳辩护意见,从而达到无罪、从轻或减轻刑罚、缓刑的目的。最终判决无罪的也不在少数,有的无罪辩护的案件,虽然判决有罪,但也是从轻处罚或适用缓刑。
2、全面了解案情,及时向公检法出具法律意见书或进行有效沟通
对于冤案、不属于犯罪或者案情不大,情节轻微的犯罪,争取撤销案件或者免予起诉律师通过全面了解案情,研究卷宗,对于那些冤案、不属于犯罪或者虽涉嫌犯罪但情节轻微的案件,及时向公检法出具法律意见书,促使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的裁定。
3、如果有受害人的,可以与受害人或其律师进行有效沟通,争取获得谅解,以达到从轻或减轻刑罚的目的
对于那些有受害人的案件,因受害人或其家属对犯罪嫌疑人家属的抵触情绪严重,无法及时获得谅解。通过律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或者与受害人的律师进行有效沟通及赔偿后,大部分还是能够取得谅解的,从而达到从轻或减轻刑罚的目的。
4、能够及时有效地与公检法有效沟通,退赃、赔偿或者立功,以达到从轻或减轻刑罚的目的
对于那些有受害人或者职务犯罪的案件,律师能够及时有效地与公检法、受害人沟通,通过退赃、赔偿,取得谅解,或者举报重大犯罪线索被认定为立功,从而达到从轻或减轻刑罚的目的。
5、及时办理取保候审
对于那些诸如危险驾驶驾罪、故意伤害罪、交通肇事罪、职务侵占罪等轻微的犯罪,律师会及时向公检法提出取保候审,若成功取保,可以不在看守所拘留。
办理取保侯审需要办理担保手续,担保有律师担保、家属担保和交纳担保金担保。
6、_勒砦蟮淖锩
罪名不同,量刑不同。刑法中很多罪名很相近,即便是法律专家有时也难以区分,公安机关和检察院难免会搞错罪名,如果起诉的罪名有误,可能会被重判,在法院审判阶段,律师会通过辩护,甚至出具法律意见书,以争取在判决时适用正确的罪名,不致于被定错罪,被判重刑。
7、若存在刑讯逼供等违法行为的,律师可以及时向检察院等部门提出检举、控告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刑讯逼供,他可以在会见律师的时候向律师说明情况,律师可以向检察院等部门提出检举、控告,如果刑讯逼供属实,那么办案机关通过刑讯逼供取得的口供将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8、通过律师会见,有效安慰犯罪嫌疑人的情绪
除了极少数惯犯外,大多数人都是良民,有的甚至不知道自己犯了法,在被刑拘送到看守所后,一般都会很紧张、很害怕、很无助,情绪会很低落,通过律师会见、解答法律问题等等,能够有效安慰犯罪嫌疑人,平稳情绪,保持良好心态,积极配合律师处理案件。
9、跟进案件进展情况,及时提起上诉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上诉不能加重刑罚。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认为一审判刑过重,对其不服,律师听取意见后,会及时提起上诉,及时提交新的有利证据,参与二审的审判、辩护等工作,以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10、结案后,协助办理罚金、缓刑、家属会见等手续
_簧蠡蛘叨笈芯鍪樯Ш螅行┌讣枰炖斫赡煞=稹⒒盒獭⒓沂艋峒仁中Q现氐陌讣够峤缸锵右扇舜涌词厮扑偷郊嘤葱行谭#墒_嵝沂舭炖砗谜庑┦中
刑事案件律师是专门处理刑事案件的法律专业人士。他们在刑事法律程序中提供法律咨询、辩护、代理等服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刑事案件律师可以提供法律咨询和解释。他们了解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向被告或嫌疑人解释案件的法律程序、权利和义务,帮助他们了解自己的法律地位和可能面临的后果。
刑事案件律师在案件调查阶段能够为被告提供保护和辩护。他们可以与调查部门沟通、了解案件进展,保护被告的权益,确保调查程序的合法性。律师还可以收集证据、调查案件事实,为被告提供证据和辩护材料,帮助被告辩解自己的无罪或减轻刑罚。
刑事案件律师在庭审阶段担任被告的辩护人。他们根据调查和收集到的证据,制定辩护策略,出庭进行辩护。律师可以质疑证人的信誓旦旦,争取犯罪事实的真相。他们可以提出法律论点,辩护被告的合法权益。律师还可以为被告提供个人信息和背景调查,以辩护被告的人格、诚信和社会形象。
刑事案件律师还可以协助被告进行谈判和交涉。在一些情况下,律师可以与检察官或原告进行交涉,争取降低指控或获得更轻的刑罚。律师可以利用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寻找合理的解决方案,以最大程度地保护被告的利益。
刑事案件律师在刑事案件中有重要的作用。他们在案件调查、庭审和谈判阶段提供法律咨询、辩护、代理等服务,以保护被告的合法权益。律师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可以为被告提供全面、有效的辩护,确保案件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对于一起刑事案件,一般要经过三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判阶段。因各个阶段性质的不同,律师辩护工作侧重点也各不相同。一、侦查阶段律师作用
侦查阶段主要是侦查机关在刑事案件立案后,通过侦查取得并固定相关证据,用以证明所有的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并在侦查终结时,向检察机关提出起诉意见。同时对嫌疑人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依据《刑诉法》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第二,通过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律师意见。律师意见标志着律师的辩护权提前到侦查阶段,也意味着律师在侦查阶段已经开始独立行使辩护职能。律师意见是律师在侦查阶段最主要的工作,即包括对于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逮捕条件向检察机关提出的律师意见(已经逮捕的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也包括在侦查终结前就侦查中应该收集的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向侦查机关提出律师意见。由于侦查机关在侦查阶段往往更注重收集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证据,对于无罪、罪轻的证据经常忽略,因此针对性的律师意见就显得格外重要。二、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作用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阶段,为了确定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而对侦查机关确认的犯罪事实和证据、犯罪性质和罪名进行审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一项诉讼活动。人民检察院就侦查阶段查明的事实,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决定。
依据《刑诉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因此该阶段律师工作主要围绕案件定罪量刑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否遗漏了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罪轻或无罪)、是否需要收集新的证据、案件是否符合不起诉的条件等方面提出律师意见。三、审判阶段律师作用
刑事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在控辩双方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的程序对于被提交审判的刑事案件进行审理,通过调查核实证据、控辩双方辩论达到查明案件事实并依法作出裁判的活动。
辩护律师的作用主要是通过会见被告人、阅览全部案卷,了解案件全部事实,出庭辩护、发表质证意见、对案件存在争议的事实、法律适用进行辩论并提出辩护意见。律师提示:对于律师辩护工作,会见被告人、申请取保、出庭辩护,只是手段,目的是依法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常常关注律师参与出庭辩护,却忽略律师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重要性。因此对于刑事案件,律师的尽早介入,往往能起到更大的作用,甚至会对案件的走向产生实质的影响。
除了刑事案件外,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等,都可以通过聘请律师的方式进行处理。委托律师不仅可以更好的针对案件流程进行处理,也可以帮助案件人减少相关的损失和法律惩罚。
由于国家法律的不断完善和扩展,许多案件的审理流程是非常复杂且繁琐的,如果不通过委托律师的方法加以处理,那么会对案件人在后续的案件处理和民事上诉上带来诸多的问题和麻烦。
任何刑事案件都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委托律师。
由于刑事案件的相关性质以及影响要更加严重,因此在针对这种案件处理的时候,一定要尽可能的聘请法律律师。这种案件在后期法庭申诉的时候,都会涉及案件的具体内容和证据口述的情况,如果不聘请律师进行协助,会让当事人在法庭的相关申辩,以及案件的内容整理和口述上存在巨大的劣势问题。
委托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处理法律案件的流程和手续办理。
通过委托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针对当前的刑事案件进行分析和处理,并代为将法律案件的相关流程如证据打印、案件提交、案件审理及手续办理等多个流程进行统一的处理和规划,减少当事人的压力和负担。并帮助处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以及提供法律帮助,帮助当事人更好的进行法庭回答。
委托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减少相应的损失和法律惩罚。
同时律师,也可以将当事人在刑事案件当中的相关性质和主要责任进行区分和分解。帮助当事人减轻在该案件当中的主要责任和连带关系,减少在后续案件当中所需要的赔偿损失以及法律惩罚。因此在刑事案件当中委托律师是非常重要且必须的。
委托律师是否有用,还是要看家属和嫌疑人自己的意见。下面我要说的是若委托了律师,律师都有哪些工作内容:1、通过会见,研究卷宗证据,分析案情,有效辩护,达到无罪、从轻或减轻刑罚的目的
律师通过会见,研究卷宗证据材料,全面掌握和分析案情,从中找出证据瑕疵,通过当庭辩护和提交辩护词,使法官对整个证据链产生合理的怀疑,采纳辩护意见,从而达到无罪、从轻或减轻刑罚、缓刑的目的。最终判决无罪的也不在少数,有的无罪辩护的案件,虽然判决有罪,但也是从轻处罚或适用缓刑。
2、全面了解案情,及时向公检法出具法律意见书或进行有效沟通
对于冤案、不属于犯罪或者案情不大,情节轻微的犯罪,争取撤销案件或者免予起诉律师通过全面了解案情,研究卷宗,对于那些冤案、不属于犯罪或者虽涉嫌犯罪但情节轻微的案件,及时向公检法出具法律意见书,促使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的裁定。
3、如果有受害人的,可以与受害人或其律师进行有效沟通,争取获得谅解,以达到从轻或减轻刑罚的目的
对于那些有受害人的案件,因受害人或其家属对犯罪嫌疑人家属的抵触情绪严重,无法及时获得谅解。通过律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或者与受害人的律师进行有效沟通及赔偿后,大部分还是能够取得谅解的,从而达到从轻或减轻刑罚的目的。
4、能够及时有效地与公检法有效沟通,退赃、赔偿或者立功,以达到从轻或减轻刑罚的目的
对于那些有受害人或者职务犯罪的案件,律师能够及时有效地与公检法、受害人沟通,通过退赃、赔偿,取得谅解,或者举报重大犯罪线索被认定为立功,从而达到从轻或减轻刑罚的目的。
5、及时办理取保候审
对于那些诸如危险驾驶驾罪、故意伤害罪、交通肇事罪、职务侵占罪等轻微的犯罪,律师会及时向公检法提出取保候审,若成功取保,可以不在看守所拘留。
办理取保侯审需要办理担保手续,担保有律师担保、家属担保和交纳担保金担保。
6、_勒砦蟮淖锩
罪名不同,量刑不同。刑法中很多罪名很相近,即便是法律专家有时也难以区分,公安机关和检察院难免会搞错罪名,如果起诉的罪名有误,可能会被重判,在法院审判阶段,律师会通过辩护,甚至出具法律意见书,以争取在判决时适用正确的罪名,不致于被定错罪,被判重刑。
7、若存在刑讯逼供等违法行为的,律师可以及时向检察院等部门提出检举、控告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刑讯逼供,他可以在会见律师的时候向律师说明情况,律师可以向检察院等部门提出检举、控告,如果刑讯逼供属实,那么办案机关通过刑讯逼供取得的口供将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8、通过律师会见,有效安慰犯罪嫌疑人的情绪
除了极少数惯犯外,大多数人都是良民,有的甚至不知道自己犯了法,在被刑拘送到看守所后,一般都会很紧张、很害怕、很无助,情绪会很低落,通过律师会见、解答法律问题等等,能够有效安慰犯罪嫌疑人,平稳情绪,保持良好心态,积极配合律师处理案件。
9、跟进案件进展情况,及时提起上诉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上诉不能加重刑罚。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认为一审判刑过重,对其不服,律师听取意见后,会及时提起上诉,及时提交新的有利证据,参与二审的审判、辩护等工作,以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10、结案后,协助办理罚金、缓刑、家属会见等手续
_簧蠡蛘叨笈芯鍪樯Ш螅行┌讣枰炖斫赡煞=稹⒒盒獭⒓沂艋峒仁中Q现氐陌讣够峤缸锵右扇舜涌词厮扑偷郊嘤葱行谭#墒_嵝沂舭炖砗谜庑┦中
刑事案件中,律师的作用是非常大的。聘请专业的刑辩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帮组是非常有必要的。律师可以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缓解犯罪嫌疑人的焦灼情绪,给与心理安慰;为犯罪嫌疑人讲解其所涉嫌的罪名及相关法律知识,让犯罪嫌疑人知道自己是否构成犯罪或可能面临的后果。刑事案件律师能起多大作用?刑事案件中,律师的作用是非常大的。聘请专业的刑辩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帮组是非常有必要的。
1、侦查阶段律师可以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缓解犯罪嫌疑人的焦灼情绪,给与心理安慰;为犯罪嫌疑人讲解其所涉嫌的罪名及相关法律知识,让犯罪嫌疑人知道自己是否构成犯罪或可能面临的后果;最大限度的避免刑讯逼供的发生;还可以根据案情帮助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2、审查起诉阶可以从检察院审查机关更深入地了解相关案情,包括查阅或复制涉案的全部案卷材料等,并向检察机关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和此罪与彼罪的辩护意见。
3、审判阶段律师可以会见被告人,了解并收集罪轻或者无罪的证据线索;可以会见主审法官,调阅、复制指控被告人有罪的案卷材料;认真研究案情,充分进行法庭辩论等。
拓展资料: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被超期羁押的,辩护律师有权要求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释放或改变强制措施,实行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人身受到侵害或人格受到侮辱的,辩护律师有权代理犯罪嫌疑人提出控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在刑事案件中,辩护律师的作用包括三方面:1、根据事实和法律找到有利理由说服办案机关作出对当事人有利的决定;2、监督办案部门依法办案,为当事人争取公平公正,避免冤假错案;3、传递亲情。不见得每个委托人对以上作用都能正确认识,甚至存在以下常见错误认识。错误认识一:辩护律师是万能的律师,可以将死的辩成生的。这是不少人对辩护律师的看法。诚然,辩护律师通过扎实的工作,一旦找到有力的有利理由,确实可以让死刑案件的当事人免于死刑甚至无罪释放,达到这样效果的前提案件确实存在这样的理由。罔顾案情,对辩护律师有超出法律范围的期待,是不现实的,李天一等五人强奸案就是最典型的例子。错误认识二:辩护律师无用辩护律师没什么用,现在对辩护律师持这种观点的人很少,但还是有。持这种观点人,一般是不相信法律,或者迷信关系,或者不相信律师。这类人,不了解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工作,对近年刑事司法现状不了解,也无视很多通过辩护律师的努力取得很好辩护效果的案例,辩护律师遇到这种当事人,最明智的做法谨慎接受委托。
错误认识三:以结果论英雄以结果判断辩护律师的作用,持这种观点人很多。在这些人眼里,辩护律师如果能达到他们的预期结果(通常是无罪释放、取保候审或者缓刑),就是有用的,否则就是无用,甚至在侦查阶段无法取保候审或者无罪释放,就立即下结论:辩护律师没什么用。案件结果,确实是衡量辩护律师作用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通过辩护律师的努力,如果案件结果是公平公正、符合法律的,就达到了辩护的目的,而不是以委托人罔顾案情的主观愿望为标准;辩护律师通过参与诉讼程序,监督公检法的工作、保障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这本身就是辩护律师作用的体现之一。
错误认识四:追求立竿见影人生病,通过一个治疗过程才能完全康复,只是病情不同,过程不同而已。辩护律师作用的体现,也需要一个过程,只是有的案件很快就能获得很好的效果,有些则要持续一些时间。
委托人希望尽快能达到预期,这是可以理解的,恨不得辩护律师一介入程序,就立即让当事人获得释放,这只能是一厢情愿的想法。刑事诉讼,是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辩护律师在每个阶段能发挥的作用不同,一些案件可能很快就能实现预期效果,比如侦查阶段无罪释放,但是不是每个案件都能大部分案件必须走程序,在后续阶段解决问题。
错误认识五:罔顾律师工作的阶段性刑事诉讼程序的一个特点就是阶段性(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执行阶段),在不同的阶段,辩护律师可以做的工作不同,工作的侧重点不同,比如侦查阶段,辩护律师的侧重点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主要是程序工作,比如会见、取保候审。
侦查阶段,辩护律师并没有阅卷权,只有等到侦查机关侦查完毕,案件到了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才有权阅卷。但是有些人以为,辩护律师侦查阶段就有权阅卷,并且提出要求律师阅卷等诸多要求,甚至要求辩护律师开展全面辩护,这是不切实际的。理由很简单,辩护律师的“辩”是针对公权力的“控”,侦查阶段,侦查机关的侦查工作尚未结束,证据尚未收集完毕,甚至指控也还没明确,辩护律师又如何能开展全面辩护。
涉嫌犯罪,最明智的选择是获取合适的辩护律师的法律帮助,但要获得有效的法律帮助,首先要正确认识辩护律师的作用,只有正确认识其作用,避免错误认识,才有可能获取有效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