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律师什么时候介入最好

76人浏览 2023-12-05 03:14:34

6个回答

  • 文丁宝刀
    文丁宝刀
    最佳回答

    刑事案件律师最好在以下几个时刻介入:

    1. 被告人调查时期:在警方或检察机关对被告人进行调查阶段,律师可以提供法律咨询和保护被告人的权益。律师可以协助被告人了解自己的权利,确保调查过程合法,避免被污蔑或误导。

    2. 侦查阶段:在案件进入正式侦查阶段后,律师可以协助被告人收集证据,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意见并参与审讯过程。律师可以就被告人的权利受到侵犯的情况进行抗辩。

    3. 诉讼阶段:一旦案件进入法院诉讼阶段,律师的作用尤为重要。律师可以代表被告人提出答辩意见,参与庭审,进行证人传唤和交叉询问,并就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意见。律师可以帮助被告人制定辩护策略,争取较好的审判结果。

    4. 上诉阶段:如果被告人不满意一审判决结果,对判决提出上诉,律师可以在上诉程序中代表被告人继续辩护,提供法律意见,参与上诉庭审,并争取改变或者撤销原判。

    刑事案件律师最好在案件的早期阶段介入,尤其是在被告人调查和侦查阶段。这样可以最大程度地保护被告人的权益,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并协助被告人制定有效的辩护策略,以期获得最好的审判结果。

  • BlooBLUEEE
    BlooBLUEEE

    法律分析:在刑事案件中,律师介入的时间越早越容易了解案情,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 贤者非犯
    贤者非犯

    一、刑事案件律师何时介入

    1、刑事案件的律师可以在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介入。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二、律师不得出现的行为有哪些

    1、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的财物;

    2、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或者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

    3、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

    4、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或者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

    5、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以及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

    6、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

  • 琪琪宝贝
    琪琪宝贝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的律师可以在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介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财商教育孵化韩
    财商教育孵化韩

    律师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介入刑事案件比较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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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倪碎束倪控匹
    倪碎束倪控匹

    阅卷只有在检察院和法院阶段,侦查阶段仅可以向办案民警了解案情。

    1.刑事案件分为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公安机关的职能一般仅在侦查阶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在侦查阶段,只能是为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向公安机关了解罪名、案情,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提出意见等,法律并没有赋予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阅卷的权利。

    2.辩护律师并非是去公安机关查阅案卷,而是至审查起诉之日起,去人民检察院阅卷。《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也就是说,只有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起诉,辩护律师才能够查阅案卷。从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时间推算,或者通过会见嫌疑人,可以得知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大致时间,继而通过联系检察院进行确认。经过确认已经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案卷也已经移送,辩护律师就可以向检察院提交委托材料(律师证复印件、所函或法律援助公函、委托书),然后确认好具体的阅卷时间,就可以阅卷了。

    3.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辩护律师到审判阶段才介入案件。那样就只能是向审理法院提交委托材料后,去法院阅卷。在法院阅卷的话相对检察院而言就较为繁琐。像深圳、广州的检察院是会提供刻录好的电子光盘给到辩护律师。但是到了法院,一般只能够拿着相机或者手机对着案卷一张一张的拍照了。有些案卷较多的,像那种几百卷的,阅卷都会花去大量的时间。所以嫌疑人如果聘请辩护律师,有条件的话尽早聘请。律师起到的作用会更大,阅卷效率也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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