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阶段,一般是指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开始至案件侦查完毕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止。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往往被羁押在看守所,除了律师和办案人员以外,包括家属在内其他人员均不得会见。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案情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能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如下帮助:
1、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通报家属的关切,缓解犯罪嫌疑人的焦灼情绪,给与心理安慰。有很多人被限制人身自由之初,由于生活环境、社会地位骤然改变,加上前途未卜,造成心理压力巨大,部分人甚至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
2、律师会见犯罪嫌人,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讲解其所涉嫌的罪名及相关法律知识。让犯罪嫌疑人对所面临的困境有个清醒的认识,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从犯罪嫌疑人处了解到其无罪或者罪轻的犯罪线索,帮助做一些固定有力证据的工作,为以后的成功辩护做准备。证据随时都有灭失的危险,一时的不慎,将可能导致有利的证据的永远也无法取到。
4、律师可以根据犯罪嫌疑人提供的线索根据案件线索进行调查,向办案机关提供证人协助办案机关调查;律师可以提出鉴定申请,也可代犯罪嫌疑人委托鉴定,对公安机关鉴定事项不服的,可以要求重新鉴定。
5、律师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的线索及法律意见,引导办案机关向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方向侦查、取证,为以后的辩护工作奠定基础;
6、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刑讯逼供的发生。尽管,我国的法制环境在日渐向好,但是刑讯逼供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甚至发生屈打成招、屈打致残致死的惨剧。如果发生刑讯逼供的事,有律师介入可以代理犯罪嫌疑人提起申诉、控告,从而有效地减少了这种情况的发生。
7、律师可以提出撤销案件的法律意见;提出取保候审、保外就医申请;提出不予批捕的意见等等。
8、律师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帮助犯罪嫌疑人正确地认识自己的行为,便于争取立功的机会,从而减轻处罚。
9、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根据案情帮助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从而很好的化解危机;
10、随着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律师还将增加询问在场工作,以更好的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可以在刑事案件的各个阶段介入,包括以下情况:
1. 调查阶段:在刑事案件的调查阶段,律师可以代表犯罪嫌疑人参与案件调查,保护其权益,协助提供有利的证据,并与调查人员进行交涉。
2. 侦查阶段:在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律师可以向侦查机关提交申请,参与侦查活动,监督侦查过程是否合法,保护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3. 启动审判阶段:当案件进入审判阶段时,律师可以代表被告或被害人参与庭审活动,进行辩护或代理,提出证据和辩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 判决阶段:在判决阶段,律师可以针对法院的判决进行评估,提出上诉或其他合法救济措施,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律师可以在刑事案件的各个阶段介入,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援助和代理,并确保案件的正当进行。
律师最早在侦查阶段介入刑事案件。即,公安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即可以委托律师介入。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四十一条 公安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并告知其如果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告知的情形应当记录在案。
1、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委托律师介入。
2、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刑事案件在立案侦查阶段,受害方可委托律师介入,如加害人构成犯罪,帮助受害人追究加害人的刑责,并可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刑事案件在立案侦查阶段,受害方可委托律师介入,如加害人构成犯罪,帮助受害人追究加害人的刑责,并可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侦查阶段,一般是指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开始至案件侦查完毕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止。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往往被羁押在看守所,除了律师和办案人员以外,包括家属在内其他人员均不得会见。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案情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能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如下帮助:
1、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通报家属的关切,缓解犯罪嫌疑人的焦灼情绪,给与心理安慰。有很多人被限制人身自由之初,由于生活环境、社会地位骤然改变,加上前途未卜,造成心理压力巨大,部分人甚至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
2、律师会见犯罪嫌人,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讲解其所涉嫌的罪名及相关法律知识。让犯罪嫌疑人对所面临的困境有个清醒的认识,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从犯罪嫌疑人处了解到其无罪或者罪轻的犯罪线索,帮助做一些固定有力证据的工作,为以后的成功辩护做准备。证据随时都有灭失的危险,一时的不慎,将可能导致有利的证据的永远也无法取到。
4、律师可以根据犯罪嫌疑人提供的线索根据案件线索进行调查,向办案机关提供证人协助办案机关调查;律师可以提出鉴定申请,也可代犯罪嫌疑人委托鉴定,对公安机关鉴定事项不服的,可以要求重新鉴定。
5、律师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的线索及法律意见,引导办案机关向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方向侦查、取证,为以后的辩护工作奠定基础;
6、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刑讯逼供的发生。尽管,我国的法制环境在日渐向好,但是刑讯逼供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甚至发生屈打成招、屈打致残致死的惨剧。如果发生刑讯逼供的事,有律师介入可以代理犯罪嫌疑人提起申诉、控告,从而有效地减少了这种情况的发生。
7、律师可以提出撤销案件的法律意见;提出取保候审、保外就医申请;提出不予批捕的意见等等。
8、律师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帮助犯罪嫌疑人正确地认识自己的行为,便于争取立功的机会,从而减轻处罚。
9、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根据案情帮助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从而很好的化解危机;
10、随着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律师还将增加询问在场工作,以更好的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介入刑事案件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刑事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公诉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査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